Board logo

标题: 参团旅游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打印本页]

作者: 郭继松    时间: 2016-6-20 13:26     标题: 参团旅游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参团旅游
是当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旅游方式,同行的路上有伴,能够互相帮助,而且有导游就能够解决人生地不熟的尴尬,甚至是身处异国他乡语言上的障碍,然而有些游客去到旅游目的地之后就会发现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并不如原来宣传上所说的,而且还有许多自费的项目在里面,虽然不满,但由于对法律的意识薄弱,所以往往只能够自己咽下这口气,这种做法只会助长这些不良旅行社的作为,所以采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我们作为游客自身的权益才是明智的。
    在参团旅游
的过程中,受到利益上的侵犯,我们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国家旅游局在全国各省及主要旅游城市都设立了旅游质监所或质监机构,其职责就是受理并处理好辖区范围内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案件。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自己合法权益受损,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回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所投诉,递交投诉状。投诉状要写明:被投诉单位名称、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地址及联系电话;投诉事件经过等。其次,游客们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游客在旅游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旅行社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信要写清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号码;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投诉事件经过及有关凭证、材料。
    当然,参团旅行
过程中自身利益严重受到侵犯的,建议游客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进行调解处理。如果游客者或旅行社对调解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委员会、质监所将不再受理。




欢迎光临 拼客论坛@都市拼客网 (http://bbs.pinkecity.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